護理之家、安養機構發生火警,容易造成重大傷亡。專家表示,台灣防災觀念應檢討,尤其長照機構應有不同方向的逃生動線設計,如連續陽台、避難室有助減少傷亡。
▲台北醫院護理之13日火警。(圖/新北市消防局提供)
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護理之家今(13)日凌晨發生火警,造成9人死亡,多人受傷。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長蔡淑鳳表示,從2012年開始發生數件護理之家、長照機構的火災事件,也有做相關檢討,包含最常發生火災的時間都在凌晨0時到早上8時的大夜班時間。
老人福利聯盟長照機構空間輔導委員、台灣女建築家學會理事林嘉慧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台灣一直以來的問題是消防法令和建築法令沒有整合、配套,都是配合樓地板面積做最基本的配置,一旦防火規劃符合設置標準,就不會延伸再做防火避難空間。
林嘉慧表示,若嚴格看待長照機構、護理之家的逃生動線規劃,應考量在同一平面規劃另外的逃生動線或避難室。如病房的設計應提供連續的外圈陽台,且陽台應至少有2公尺4的寬度,足夠放置病床。
林嘉慧說,當火災發生,往外移置時健康老人可以直接疏散避難;障礙老人必須有人幫忙移動到就近的避難空間,臥床老人必須就地移到連續陽台,但現行的長照機構少見外圈陽台的設計。
至於平面避難室,林嘉慧說,避難室是類似密室概念,可短暫提供安全的移置空間。當災難發生,若第一時間無法將患者往外疏散,還可選擇將病患暫時移到避難室等待救援。此概念在日本都有相關規定,在台灣卻是連避難室的觀念都沒有。
林嘉慧也說,也許是台灣寸土寸金,不管是要做連續外圈陽台或平面避難室,都會增加成本,當設計已符合法規,業主未必會認可要多花錢做防災設備,建築師也未必有相關概念。林嘉慧建議政府應重新檢討相關法規,讓防災建築概念可以更容易推動。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滕西華則說,現在很多長照機構、護理之家位在高樓,但不管是長者或行動不便的障礙者,在高樓層都會面臨不易逃生狀況,如果沒有同一平面的避難空間,護理人員或照服員要移置病患都會花費很多功夫和時間。
滕西華表示,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明白揭示政府應保障身心障礙者與其他人同樣享有生命權;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也強調,要降低災害發生時,身心障礙者受到的損失。仙台世界減災會議綱領也著重在弱勢族群的避難與逃生規劃。
不過,滕西華說,台灣在這方面的觀念還沒辦法跟上來,若減災觀念、硬體設施無法齊備,就算照顧人力有三頭六臂也無法在災害發生的短時間內移動大量病患。建議政府應訂定全國性的減災綱領,不要僅由地方自行規劃,以免地方資源不足力有未逮,應避免日後再有不幸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