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壞蛋」流向怎麼管?三部會討論結果出爐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桃園「元山蛋品」公司遭查疑似將過期、次級蛋品與正常蛋液混在一起,不過現行法規規定,目前根本無法令規範這些破蛋、裂殼蛋、發霉長蟲蛋液,衛福部食藥署、農委會、環保署今(14)日下午開會討論未來蛋品管理方向,會議結果出爐,未來只要是格外蛋,就不能進入食物鏈,不過蛋殼破,只要蛋膜沒有損壞,受到汙染的風險就不高,還是能夠賣給蛋商或加工廠;此外,未來地方衛生局也會擴大加強稽核,且不定期突擊檢查,該署對不法業者會加權加重嚴懲業者,依照食安法最高可罰到2億元。

食藥署今天傍晚召開記者會說明跨部會討論未來蛋品管理。(圖/記者楊晴雯攝)

藥署、農委會、環保署三部會今日下午開討論未來蛋品管理方向,結果出爐分為兩大原則,包含源頭畜牧場端管理以及加強後市場稽查抽驗。

源頭畜牧場端管理部分,農委會家禽生產科科長李宜謙表示,針對畜牧場管理,面對不好的格外蛋品流向,第一不能供食用進入食物鏈,要做為堆肥或廚餘給養豬戶的業者,且廚餘再蒸煮熟才能給豬吃。流向也有要做紀錄管理,要定期填寫,縣市政府都會去稽查。源頭部分未來會繼續做宣導。他補充,所謂的格外蛋就是,蛋格破了且蛋液流出的蛋,此類蛋品蛋商不會購買,因為會汙染其它健康蛋品。

在後市場加強查核部分,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鄭維智指出,未來會再擴大稽查,業者要做好源頭管理,格外蛋不可以流入食品鏈與加工廠,違規者將以食安法開罰,且未來會加權加重嚴懲業者,最高可以罰到2億元,例如發霉蛋品敲打後去產製成蛋液產品,關於這些行為會加重處罰。他說,以過去紀錄來看,有違規業者因為違反規定,經加權加重嚴懲,罰鍰提高到百萬、上千萬的都有。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魏任廷也提到,食品製造業者在收到原料蛋後,發現有不合格的蛋品就不能流入食品鏈,否則也違反食安法。

蛋殼損壞且蛋液流出的蛋品不能供食用 ,如上述所說要堆肥處理,不過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魏任廷提到,蛋商可以買賣蛋殼破掉,但裡面的蛋膜完好無缺的蛋,只要蛋膜沒有破掉,受汙染風險低,就沒有違法可以賣給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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