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不滿網友周金銘自稱是他「師伯」,還在LINE群組多次批評他「狂妄自大」等話,陳向周提告求償100萬元,一審雖獲判5萬元,但二審法官認為,館長身為公眾人物,應有接受檢視的較大容忍度,逆轉判周免賠定讞。周隨即向館長求償20萬元,但沒想到卻因沒繳裁判費2100元,遭法院裁定駁回請求,白費力氣。
▲假師伯反告館長求償20萬,卻因沒繳裁判費遭法院裁定駁回。(圖/資料畫面)
「館長」陳之漢於2016年間,得知周金銘在《17》直播平台,多次批評他及所屬俱樂部,還在LINE群組以暱稱「平凡的小咖」留言:「我有留路給陳走,就看他不懂了」、「他(陳之漢)沈迷於網民的崇拜造神」、「被洗腦的太嚴重了」、「狂妄自大跟一群腦粉害死他自己」,周甚至自稱是館長師伯。
館長認為周男根本不是他師伯,對他與所屬俱樂部的批評已詆毀他名譽、更涉及恐嚇,因此求償100萬元,還要在《17》直播平台登道歉啟事15天;去年一審認定,周男所言已構成惡意貶損,判周賠5萬元,但不需要道歉。今年5月二審改認定,館長是公眾人物,應有接受檢視的較大容忍度,逆轉判周免賠定讞。
周金銘在定讞後隨即提起民事告訴,要館長賠他20萬元,不料卻遲遲未繳納裁判費2100元,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因此於今年6月20日裁定駁回周男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