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孫姓男子與黃姓女子交往7個月時間,分手後孫男不滿黃女避不見面,苦苦哀求復合遭拒,憤而傳訊威脅黃女,並將對方裸照及影片PO在臉書上供友人觀賞,揚言要當「老司機」公開分享給更多人看,橋頭地院依妨害秘密、恐嚇、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等罪嫌,判處孫男2年6月,民事賠償20萬元。
▲示意圖/Pixabay
判決指出,分手後孫男多次苦苦哀求女方復合,但女方卻不予理會,2014年5月26日起,孫男陸續傳訊威脅黃女「還有,星期一最後期限,過了自己看著辦」、「妳想要給男生看,跟我說,我用公開就好,妳不加好友不來面對說明白,還有,我在放給妳們欣賞,讓我不爽我馬上公開」等等。
黃女依舊不當一回事,不料幾天後,孫男果真將裸照及影片上傳臉書,黃女從朋友那裡得知消息後感到驚訝,這才發現兩人交往期間遭到對方偷拍,憤而提告,法院一審時依妨害秘密、恐嚇、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等罪,判處孫男2年6月徒刑,孫男不滿上訴遭駁回,黃女再加碼求償1百萬元,橋頭地院認定孫男行為侵害到黃女,判孫男應賠償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