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楊姓男子2年前娶妻,妻早已有一名年約18歲正值青春期的女兒,楊男竟趁妻外出時,假借煮湯麵給女兒吃,趁機下藥迷昏猥褻,強脫衣褲撫摸全身、親舔胸部等,女兒因癱軟無法抗拒,事後驗出體內殘留三級毒品,並驗出楊男所留下的跡斑,被依以欺瞞方法使未成年人施用三級毒品、強制猥褻罪嫌判處7年徒刑。
▲示意圖/pixabay
楊男見繼女年輕貌美,有意染指,一年多前趁著妻子外出時,假好心煮湯麵給女兒當午餐,趁著女兒在房間整理衣服時,偷偷將準備好的FM2摻入湯麵,再假裝外出,約莫半小時後返家,見女兒意識不清,竟將她抱入房間強脫衣褲猥褻,直到4小時後逐漸恢復意識,女兒嚇得向母親求救,報警並驗傷,發現體內驗出殘留三級毒品,另外內衣褲也採集到楊男所留下的跡斑。
法院審理時,楊男否認下藥迷昏繼女,辯稱當日自己也有吃湯麵,吃完才出門辦事,回家後就進房查資料,跡斑可能是衣物混洗時沾染;但法官根據跡斑研判,是從內褲黏貼的護墊上採集到,和混洗衣物並無關係,因此認定楊男迷昏繼女輕薄,依以欺瞞方法使未成年人施用三級毒品、強制猥褻罪嫌判處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