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南投一名婦人積欠卡債232萬元,南投地院依債清條例及婦人經濟能力,裁定她每個月還一千元,並只需還六年,換句話說總共只要還七萬二!這讓兩家債權銀行不滿,懷疑婦人故意逃避債務責任,表示會再上訴。
南投一名婦人買東西經常用信用卡付款,長期下來竟然積欠了232萬元的卡債。楊姓婦人刷爆信用卡,成了名副其實的卡奴,銀行催繳帳單一張接著一張來,但讓債權銀行不服的是,南投地院依債清條例以及婦人的經濟能力,裁定婦人只需要每個月還一千元,並只需要還六年,總結下來,婦人只需償還7萬二。
來到這名婦人家裡,生活明顯過得不寬裕,她擔任看護每個月實領一萬七千多元,還要養家,婆婆得知法院判決,也鬆了一口氣!但兩家債權銀行表示不服,懷疑婦人故意不工作增加收入,來免除債務責任,並會再上訴。(整理:實習編輯黃慧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