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藝人狄鶯、孫鵬的18歲愛子孫安佐今(2018)年3月留美時揚言掃射校園,遭同學舉報後因涉嫌恐攻遭逮,目前該案已升級至聯邦層級,28日將召開認罪庭,檢方正盤點孫安佐的買槍紀錄,發現他第一次在美接觸槍彈是去年10月, 之後又購入大量子彈,租了一堆槍。
▲孫安佐涉嫌非法持有槍械。(圖/翻攝自臉書)
孫安佐被同學舉發後,警方在他的房間搜出大量軍事用品,之後也找到他持有槍枝,被檢方以「非美國公民持武罪」起訴,據《世界日報》報導,檢方在開庭前盤點孫安佐買槍記錄,發現他在美第一次接觸槍彈是在去年10月21日,在費城買了一盒9mm子彈,之後在聖誕節前夕購入約千餘枚子彈,在12月31日又租了大量槍支,接著今年1月他買了2次子彈,租用Zastava, model NPAP M70步槍,又上網買了不同部位的Glock 9mm半自動手槍零組件,自行組裝完成。
▲▼孫安佐持有大量軍火。(圖/翻攝自警長臉書、YouTube)
孫安佐犯的「非美國公民持武罪」屬聯邦重罪,最重可處10年徒刑、罰款25萬美元(約760多萬台幣),28日召開認罪庭,法官會先告知被告起訴罪名,並詢問是否認罪,如果孫安佐跟檢方達成協議且當庭認罪,法官除了告知認罪後不進行公審等法律後果,通常會接受認罪協議並依此判刑,如果孫安佐不認罪,法官也會另外安排審判日期,決定是否讓他在審判庭前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