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富邦銀行一名陳姓女副理覆核客戶匯款,竟多打一個0,多匯出9千萬元,公司將她記過、申誡各1次,導致她當年沒有年終獎金,認為公司是在羞辱她,逼她辭職,要求公司還她公道。但高等法院確認為,阿拉伯數字的判別是銀行員基礎能力,陳女已是資深主管疏失情節重大,將上訴駁回。
陳姓女子原本擔任松南分行副理,在2010年被調到南港分行,但南港分行業務量大,在2013年5月15日,她因為作業疏失,在複核客戶的匯款時,未發現取款憑條的取款金額比匯款金額少1個0,溢匯客戶9千萬元。
▲陳姓女副理誤匯9千萬,遭富邦銀行懲處。
陳姓女子表示,客戶有在隔天退還溢匯金額,並沒有造成公司形象或是財產損失,但公司卻將她送懲處,害她在2013年度績效為乙等,無法領取50萬元的年終獎金,意圖逼她離職。因此提告請求撤銷懲處,並要求50萬元精神慰撫金。
但富邦銀行表示,陳女確實將兩張匯款委託書均誤繕為5千萬元,因而誤匯出1億元,公司做法是依員工獎懲辦法記過、申誡,是正常行使懲戒權,非打壓,判陳女敗訴。
陳女不服上訴,但高等法院認為,陳女身為資深作業主管,對於高達1億元的巨額匯款應慎重查對,冒然授權匯出疏失重大,不可原諒,高院將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