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巫宜蒨/台北報導
桃園市1名陳姓男子,今年5月間懷疑鄭姓妻子(50歲)故意將他的牙刷拿去「沾屎」,害他連續丟了9支牙刷,陳男一氣之下向警方報案;桃園地檢署依家庭暴力罪的傷害案件進行調查,然而經檢方鑑定後,無法判定牙刷上是否真有穢物,因此予以鄭女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今年5月7日,陳男發現牙刷有異味,換了一支牙刷後不再理會,豈知隔天他又發現牙刷有相同的臭味,遂懷疑妻子將他的牙刷拿去沾不明穢物,陳男向警方形容: 「這臭味很噁心,我推測可能是排泄物!」,直到5月底為止,陳男總共丟棄9支牙刷。
陳男還說,他整個5月時常拉肚子,原以為是工作壓力造成的,但自從發現牙刷有問題後,他開始懷疑是妻子拿他的牙刷去「沾屎」,害他吃下許多細菌,對腸胃造成慢性的傷害,才會屢次爆發腸胃炎等症狀,因此憤而提出毀損及傷害等告訴。
檢方調查,倘若陳男長期使用受到汙染的牙刷,的確會對身體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檢方將陳男提供的11支牙刷送往刑事局鑑定,由於鑑定項目多半針對毒品相關成分,無法驗出牙刷上是否真的有沾染穢物,再者,牙刷上面也沒有採集到鄭女指紋,全案罪證不足,因此予以鄭女不起訴處分。
▲陳男懷疑妻子拿他的牙刷去沾屎,憤而提告對方傷害。(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