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竹報導
一名42歲未婚的美魔女小滋(化名)在臉書認識一名自稱醫學院畢業的王姓男子,雙方相約見面後便激情嘿咻,事後小滋發現王男並非是真正醫生而提出分手,但王男卻死纏爛打不願分手,小滋憤而告王男性侵,王男到案後表示,2人初次激情後,還曾接連在西濱公路野戰車震,經檢方調查確有其事,證明2人是你情我願發生性關係,因此判定全案不起訴。
▲美魔女因發現男友為假醫生後提出分手,對方卻死纏打,氣得讓她告對方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小滋指控,去年2月間,美魔女小滋透過臉書上認識王男,王男自稱是醫學院畢業,並有在做義診,可治療身體病痛等;某日,小滋正好要到台北面試,王男便提議幫她看身體,並提供住宿,小滋未疑有他便欣然答應,到了王男住處後,王男先是拿出真空滑罐及微核磁共振測量儀等儀器,要求她脫掉衣褲,僅留內褲趴在床上,王男便趁機摸胸,小滋嚇得立即將他推開,王男才停止,但後來待小滋熟睡時,王男竟趁機強脫內褲性侵,小滋驚醒反抗,但王男仍未理會,反用手將她嘴巴摀住性侵得逞,但小滋直到去年8月才提告。
王男辯稱雙方本就互有好感,做愛過程並無違反小滋意願,隔天還開車載她去台北面試,接著還載她回南部,途中行經雲林西濱公路時,他將車停在路旁休息並問小滋要不要「再來一發」,小滋回覆「隨便」,2人便在路邊激情野戰車震。
檢方調查,小滋坦承因心儀自稱醫學院畢業的王男,雙方先前已有多次見面,指控性侵的當天,2人還共遊青草湖及古奇峰,甚至將照片上傳臉書,但在發生第一次性關係後,發現對方並不是真的醫學院畢業,便有意疏遠對方,未料對方死纏爛打,小滋還曾在臉書貼文表示,「各位,王某又再搔擾我認識的人了,我要怎麼做才能斷了他的痴心妄想?」、「他說我若有男友,他就會遠離我,結果呢?我交了男友他沒走。」、「企圖到我家堵我就很扯!」,檢方認為,小滋遭性侵後的反應,較像是王男單方面追求,因死纏爛打甚至跟蹤,讓小滋忍無可忍之,才會在案發半年後控告王男性侵,因此檢方認定全案並非性侵,予以不起訴偵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