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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學恒強吻二審判11月 法院「不予緩刑」原因曝

社會中心/楊惟甯報導

朱學恒強吻鍾沛君判刑11月,未獲緩刑。(圖/資料照)

▲朱學恒強吻鍾沛君判刑11月,未獲緩刑。(圖/資料照)

名嘴朱學恒遭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指控酒後強吻,一審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2月。朱學恒上訴,今(14)日二審宣判,高等法院認為朱學恒二審時坦承犯案,並表達和解意願、願意賠償的金額,雖最終雙方未能調解成立,但考量犯後態度有所改變,撤銷一審量刑,改判11月徒刑、未予緩刑。

回顧此案,2022年8月間,朱學恒邀約鍾沛君、立委陳菁徽等人在台北市大安區某餐廳包廂餐敘,待陳菁徽與丈夫離去後,朱學恒突起身走向鍾沛君,並以雙手壓住她的肩膀2度強吻。事後鍾沛君於個人臉書公開此事,並透露朱學恒曾對她說「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等語,且受害者不只她一人。對此,朱學恒先以自己當天「喝到斷片、沒印象」為由試圖帶過,但隨著風波愈演愈烈,他則向檢方提出「自我告發」,最後被依強制猥褻罪,一審判刑1年2月。

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朱學恒一改先前不認罪的態度,於臉書公開道歉信,高等法院隨後召開調解庭,朱學恒也表達和解意願及願意賠償的金額,但雙方最終未能達成共識。高院指出,雖調解未成立,但考量朱學恒犯後態度有所改變,並非沒有道歉誠意,因此撤銷一審量刑,改判11月徒刑。

至於未予緩刑的理由,高院說明,因鍾沛君不滿朱學恒未能針對有罪的部分逐一說明道歉,甚至利用自己流量高的頻道進行「消費」,同時調解過程中,未能真心道歉,僅一再提到錢及價碼。考量被害者的心理感受,雖朱學恒無前科,但仍不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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