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1名在國營事業上班的鄧姓男子,先前與陳姓妻子離婚後,竟利用電腦駭入對方臉書帳號,並留下「寂寞時來打砲」等字句,還公開前妻電話號碼,引來不少色狼打電話騷擾,陳女嚇得趕緊報案,警方循線查出是鄧男所為;高雄地院依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判鄧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以及併科罰金16萬元;另外,陳女附帶求償16萬元,由於已逾2年的民事請求權時效,遭到法官駁回。
據了解,2015年12月31日,鄧男決定與陳女離婚,但他卻不願放過對方,隔年1月30日到2月1日間,他多次利用國營事業員工宿舍的電腦,輸入帳號及密碼後登入陳女臉書,然後留下「我搞外遇,離婚了,與外遇同居中」、「寂寞時來打砲,小芳內約...」、「下班後等你喔」等字句,以及前妻的住址、電話等個人資料,導致數名陌生男子打電話到陳女住家,並詢問是否要嘿咻或援交,陳女不堪其擾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出前夫犯案,高雄地檢署遂將鄧男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判鄧男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併科罰金16萬元,至於陳女附帶求償16萬元部分,因她遲至今年4月間才提告,已逾2年的民事請求權時效,遭法官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鄧男登入前妻臉書並留下約炮訊息後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