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去年9月在政論節目大談前總統陳水扁病情,表示「扁一開始是裝的,後來變成真的病」,各界質疑柯P違反《醫師法》第23條、25條無故洩漏病人病情,違反醫師倫理。但台北市衛生局直到民眾檢舉後,才在去年12月25日才向衛福部發函提出適法性疑義。現在確定,今年6月已開罰柯文哲最低的2萬元罰鍰。但也被外界質疑,台北市衛生局未依權責主動調查,有替市長卸責之嫌。
柯文哲去年9月在政論節目《少康戰情室》稱「扁一開始是裝的,後來變成真的病」,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當時台北市衛生局未依權責主動調查, 是民眾檢舉後,才有所行動。此外,衛生局在給衛福部的公文中,疑似還找理由想替柯文哲脫罪。
▲柯文哲公開談扁病情,遭違反《醫師法》檢舉,台北市衛生局事後開罰最低的2萬元,未送懲戒遭質疑替長官脫罪卸責。(圖/中央社)
公文中提到,「本局函請該醫師(指柯)說明表示確實親自診治該病患,於接受媒體採訪時所述病情,亦皆透過親自審查且親自詳閱病歷得知」;但公文又指「該醫師擔任該名病患民間醫療小組召集人,非職業登記醫院指派,無診治紀錄,經查衛福部系醫事管理系統,該醫師於電視媒體公開討論病人病情時之執業狀態為歇業」。
換言之,北市衛生局雖稱柯文哲有親自診治扁,卻又強調當時「非執業狀態」,且擔任扁醫療小組召集人時是以個人名義擔任,非醫院指派,外界認為是意圖在為柯卸責。
衛福部今年3月回函指出,依據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2155號判決理由釋疑,認定醫師應遵守醫師倫理規範,要求衛生局依個案事實本於權責認定辦理。但最後,今年6月,北市衛生局輕罰柯最低的2萬元,也未送醫師懲戒委員會或相關公會審議。
北市衛生局副局長陳正誠回應,過去案件只要有疑慮就會請衛福部解釋,並非此案才特別詢問;另外,調查過程中都有諮詢專家,認定柯並未在「執行業務」時違反醫學倫理,因此未送懲戒。針對下級機關罰長官的問題,陳則強調:「我們是罰柯文哲而非罰市長」。
對此,北市府回應,市府各機關依法行政,絕無「找理由脫罪」,市長也依規定繳交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