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宜蘭報導
一名20歲的黃姓男子在網路認識未成年的少女小雅(化名),兩人相識不久便墜入情網,2人交往後多次發生性行為,甚至曾在7小時之內,往返桃園、基隆住宅激戰3回合,事後小雅發現懷孕便去墮胎,父母發現後氣得向黃男提告;經宜蘭地方法院審酌,小雅雖然未成年,但2人為男女朋友,發生關係時是兩情相悅,過程並未脅迫,因此將黃男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
▲黃男與未成年女友發生性行為,事後女友懷孕偷偷到醫院墮胎,遭女友父母發現提告。(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黃男在102年曾因縱火案遭基隆地院判刑4年,於105年7月假釋出監,黃男出監後,透過網路認識少女小雅,並成為男女朋友,在同年12月某日晚間,2人在宜蘭的住家內發生性行為,隔年2人亦陸續發生4次性行為。
去年10月,2人從下午3時至晚上10點,在短短7小時內,分別在基隆市、桃園市的民宅激戰3回,事後小雅卻發現自己懷孕,便偷偷到醫院做人工流產手術,小雅父母得知後氣得控告黃男妨害性自主。
黃男到案後,坦承2人有發生性行為;法官調查,黃男與小雅發生性行為時,小雅尚未滿16歲,而黃男曾因縱火被判刑入監,卻因無法克制情慾而與未成年性交,法紀觀念淡薄,影響小雅身心發展;不過法官審酌,2人是男女朋友關係,才發生性行為,過程並未脅迫之情事,而黃男事後也與小雅的家人達成合調,並交付第一期款20萬元賠償,獲得家屬諒解,故依2人發生5次性行為,按妨害性自主罪,分別判黃男2至3個月徒刑,合併執行6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