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賣淫女,曾遭前夫及同居男友家暴,生活困頓才賣淫維生,因17歲的妹妹輟學來投靠她,為了生活只好介紹妹妹一起賣淫,沒想到妹妹因此懷孕,在醫院產子時遭醫院通報警方,並遭檢方依法起訴,法院審理時,發現女子處於社會弱勢,且並未用強制手段強迫妹妹賣淫,因此輕判女子10月有期徒刑。
▲張女生活拮据,因此仲介17歲的妹妹賣淫。(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蘋果日報》報導,彰化一名張姓女子以賣淫維生,2014年時,同母異父的17歲妹妹輟學來投靠她,但張女本身就已生活拮据,無法負擔妹妹的生活費,於是每隔兩、三周,就會「叩客」詢問老顧客有無性需求,若老顧客答應,便騎機車載妹妹到指定地點,每次收費500元, 沒想到妹妹因此懷孕,隔年11月在醫院生產。
醫院推算張女妹妹在懷孕時未滿18歲,因此通報警方,追查之下才扯出張女仲介賣淫的事情。法院審理時,張女對犯行坦承不諱,但強調有把錢給妹妹,法官也發現,張女有遭前夫或同居男友施暴紀錄,處境也是弱勢,情堪憫恕,符合減刑要件,依法判她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