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書維、張峻棟、曹勝彰/彰化報導
駕駛在哪裡?彰化和美糖東二街上8月31日晚間七點多,有輛和美消防分隊的「消防警備車」就停在民宅門外,導致民宅住戶開車回家時,完全無法把車停進門外的騎樓,直到最後消防人員現身趕緊把車開走。這名消防員宣稱是由里長陪同去幫民宅裝設警報器,卻讓被擋住家門的住戶為此等待長達一個多小時,但警方強調,執行公務違規停車原則上可免罰,如果是一般民眾違規,則是至少要罰9百。
▲和美消防分隊的「消防警備車」停在白色轎車車主家門口。
白色轎車車主:「後面那一台我的啦!(那台你的喔?)擋住家門口。(家歸不得就對了。)」
左看看、右看看,轎車車主對著轎車前方的消防警備車走過來又繞過去,就是想知道,警備車打著閃黃燈,到底是誰把它停在這裡。
車主:「看等一下會不會來…可能在旁邊這裡,看會不會來移。」
▲消防警備車擋住大門,遲遲不見駕駛。
轎車車主會這麼做,是因為開車回到家門口,想把愛車停進住家騎樓,但是消防警備車就這樣擋住了住家大門,任憑他怎麼等,就是不見警備車的駕駛蹤影。
附近住戶:「我跟你說,有可能是里長的朋友,或是他去里長那邊坐。」
約莫一個小時過去了,消防警備車的駕駛出現了。
消防警備車駕駛:「附近裝住宅用火警警報器這樣,里長帶我們去裝住宅用火警警報器,(你也留個電話。)抱歉啦!抱歉!」
原來是里長陪同消防員到民眾住家裝設警報器。
和美消防分隊小隊長洪堯盛:「我們內部已經有檢討改進,爾後就是安裝駐警器的時候,由同仁自行前往。」
和美警分局中寮派出所長楊宗勳:「消防車、公務車於值勤務時,不受那個臨時停車的規定,所以可能會免罰。」
消防員便宜行事,卻把警備車直接停在彰化和美糖東二街上一處民宅門口,宣稱執行公務,卻讓居民等了至少一個小時,「不得其門而入」。(整理:實習編輯蔡咏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