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燈處1名謝姓技工,前年「梅姬」颱風襲台期間與女同事一同值勤,竟2度性騷擾對方得逞,女同事憤而提出告訴;謝男應訊時否認犯行,由於被害人曾在好友群組抱怨此事,法官今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謝男拘役80日,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當晚7時至隔天上午7時,正好是颱風登陸期間,謝男與女同事一起在北市某管理所執勤,凌晨2時40分,謝男走到女同事座位旁邊,彎腰想親吻對方嘴唇,女同事趕緊將他推開,謝男仍繼續親吻對方鼻子;隔了3個多小時後,謝男二度走到女同事座位旁邊,先將對方辦公椅轉到自己面前,接著跨坐在女同事大腿上,不但撫摸對方大腿,還親吻其頸部,女同事憤而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依法將謝男起訴。
謝男庭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當時他不在辦公室,他雖然有推對方座椅,但他沒有騎在女同事大腿上,也沒有親對方的頸部;女同事則說,當天辦公室只有她與謝男2人,第1次謝男想親她的嘴,因她反抗才親到鼻子,第2次她在看天災合約時,謝男又把她的椅子轉過去,然後跨坐在她身上,當時她閉起眼推開對方,仍感覺被謝男親到脖子。
法官認為,被害人第1次被侵犯後,曾在LINE群組留言,內容提及「竟然有一個男同事跑來,然後…抱住我的頭往我的嘴親下去!!還好我擋了一下,結果他親到鼻子」等字句,第2次被侵犯時亦留言「又被強吻了脖子2下」,加上被害人幾天後有向上級反映,如果不是真的被騷擾,怎麼甘願受同事的異樣眼光而揭發?法官因此採信她的證詞,今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謝男拘役80日,全案仍可上訴。
▲謝姓技工趁颱風天值班時強吻女同事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