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華山分屍命案昨日台北地院首度開庭,檢方依強制性交殺人等4項罪名,指控陳伯謙先性侵高女後,再將人殺害並分屍、棄屍;庭訊中陳伯謙向死者家屬下跪趴地磕頭,但卻對先前自己的供詞「翻供」,辯稱當時他是先被死者掐住脖子,他反抗卻不小心殺了死者,也因此才在「悲憤下性侵遺體」,並且強調是「先殺後姦」,而不是檢方起訴的「先姦後殺」,亦否認割下死者乳房是為做標本,死者家屬在法庭內隔離間聽到後痛罵狡辯。
▲華山分屍命案首度開庭,陳伯謙庭訊辯稱,當時是先被死者掐住脖子,他反抗卻不小心殺了死者。(圖/資料照)
據了解,庭訊時陳伯謙堅稱與死者是兩情相悅,2人準備發生性關係時,他告知死者自己有老婆和小孩,但沒想到死者竟動手掐住他的脖子,他因此為了反制對方,卻不小心將人掐死,事後他意識到自己殺人,情緒悲憤、激動,才會「性侵遺體」。
根據起訴內容,陳伯謙對死者性侵後勒斃,藏屍3天再支解分屍,陳伯謙堅稱是先勒斃再性侵,僅承認殺人、分屍,否認性侵,辯稱是先殺了人,再性侵屍體,主張此部分的犯案情節,僅觸犯侮辱屍體罪,不構成強制性交殺人;另針對檢警指控他切下死者左乳頭、下陰部製作成標本的部份,陳男卻推翻偵查時的說法,否認有製作死者標本這件事;死者家屬及委任律師認為,這根本是企圖減輕刑期的辯詞,殺人後再性侵就是「侮辱屍體罪」,與性侵的刑度天差地別,況且法醫研究所報告已寫得很清楚,痛批陳伯謙根本沒誠意。
華山分屍命案北院首度開庭,高姓女死者的父母、妹妹都有到法院,但被安排到隔離法庭,沒有直接與陳伯謙面對面接觸;經高家的告訴代理人、律師李慧珠庭後透露,陳男在庭訊結束前當庭下跪、趴地磕頭,表示對於自己的惡行相當懊悔,但死者父親並不接受道歉,死者家屬認為,陳至今對案情交代不清,拒不承認性侵,只承認侮辱屍體,疑似想躲避刑度「較重」的強制性交殺人罪,且與偵查時的供詞前後不一,死者父親強調「還有太多真相被隱瞞,陳伯謙應該要講實話」,希望陳伯謙坦白所有真相,勿避重就輕,才談得上有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