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連冠智/高雄市報導
高雄一名房仲,上月為了工作需要到賣場想買筆電,卻臨時買不起,於是趁著賣場店員不注意,一把抱起展示用電腦就跑,事後警方循線找上門,他才道歉付清費用,但是竊盜屬於公訴罪,不只被移送法辦,新工作也飛了,實在得不償失。
穿著白上衣的男子在3C賣場抱起展示筆電往外走,賣場店員忙著其他貨品而渾然不覺,一直到交班點貨才發現展示用的筆電竟然少了一台。三民一偵查隊副隊長黃錦富說:「他從事這份工作需要一部電腦,因為他工作半年多,待遇也沒有很好。」
原來這名偷走展示筆電的男子是40歲的吳姓房仲員,前陣子失業,最近剛找到房仲工作,因為工作需要,跑到著名的電腦街想要選購筆電,但是因為還沒有領到薪水,正在苦惱錢不夠,趁店員正忙時,乾脆抱走價值3萬5千元的展示用電腦,騎上機車落跑。
警方從監視器畫面鎖定吳姓房仲,正準備通知他到案時,吳男嚇得趕緊找上店家和解,付清筆電費用,但是竊盜屬於公訴罪,警方還是得將他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