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郁雯、許世良/高雄報導
住在台南新營的謝太太回高雄探望公婆,因為違規停車被檢舉,一連接到兩張罰單,被檢舉日期分別是七月和八月,但仔細一看,兩張罰單的照片竟然一模一樣,差別只是八月份檢舉照的車身被修圖拉寬,根本是假的,警方比對後表示會主動銷單,而檢舉人恐怕被追究偽造文書責任。
▲七、八月的檢舉罰單,照片竟然是同一張。
投訴人謝太太:「同一個地方啊,然後他只是把那個照片放大。」
同一時間接到兩張罰單,紅單上都寫民眾檢舉案件、車輛臨停沒緊靠道路右側及被罰3百元,不過仔細一看這兩張照片根本是一樣的。
投訴人謝太太:「我們平常不住在高雄啊,八月五號我們根本就沒有在那邊。」
住在台南新營,謝太太說一家人在七月份回高雄探視公婆,同一個地點的違規照片竟被檢舉兩次。
記者翁郁雯:「為了買水果,投訴人把車子停在武廟路旁,沒想到就被人拍照檢舉。」
水果攤業者:「很多來買水果的都說有被拍過。」
重回違停被檢舉地點,就在高雄武廟路轉角處,對照兩張照片,後車窗燈光倒影和盆栽位置相同、右側和左邊汽機車同樣沒變,差別在於八月份的檢舉照車身拉寬、光線調亮,還在下方加註日期造假,重複檢舉。
▲同一張照片被修圖後重複檢舉。
苓雅分局交通組長楊境恩:「重新再檢視這個照片,發現是同一張,我們將主動行文給監理機關撤單,照片是否涉及偽造文書,我們會另外再做釐清調查。」
投訴人謝太太:「很傻眼啊,怎麼會收到的照片是一模一樣的,民眾檢舉的話應該要謹慎審核。」
違停照片竟在修圖後再檢舉一次,檢舉人恐怕得背上偽造文書刑責,謝太太只希望警方接獲民眾檢舉,別忘了查證,避免又搞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