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7歲男童,因繼父管教過當成傷,被社會局認為遭到家暴而被緊急安置某寄養家庭,但在該處確遭另名11歲寄養男童猥褻性侵多次,今年4月事件爆發,社會局趕緊將男童安置他處,並向警方報案,但男童繼父確認為,當初只是管教男童,卻遭社會局認定家暴,導致兒子遭性侵,認為社會局有過失,提出請求國賠400萬元。
▲男童繼父質疑社會局有過失,提出申請國賠400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自由時報》報導,7歲的黃姓男童被社會局認為遭繼父家暴而緊急安置,男童繼父及母親卻認為社會局違法安置,控訴當時只是在管教男童,卻被鄰居通報家暴,而社工不採信他的說法,安置男童後卻讓男童遭性侵,他們更在事發後1個月才接獲通知,認為社會局有明顯過失,今年8月對台南市府提出國賠。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今也澄清,今年初男童被通報家暴,經評估後在3月緊急安置並送法院核備,而男童在安置期間遭其他寄養童猥褻,得知當下就立即報案,並緊急隔離;至於男童家長質疑為何第一時間沒有通知家屬,社會局回應,當時男童情緒激動、且怕被家長罵,經輔導情緒穩定後才通知家屬,其中並無不妥;而男童家屬要求國賠一事,社會局則強調一切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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