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別人的東西別亂拿!新北市一名林姓婦人日前出門,遇到突如其來的大雨,因為沒帶傘,看到一旁銀行傘桶裡有傘,她竟順手拿起一把紅傘離去。傘主人張姓女子在銀行辦完事情後,發現自己的傘不見,趕緊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是林婦拿走,通知她到案說明,雖然林婦辯稱「以為愛心傘才拿」,警方仍將她依照「竊盜罪」送辦。
▲林婦站在銀行傘桶旁邊偷走雨傘。(圖/翻攝畫面)
事情發生在10日下午2時許,新北市一名住在永和的林姓婦人和老公要到中和區公所辦事,沒想到走到一半,突然下起大雨,兩人便到騎樓躲雨,這時林婦看到一旁的銀行傘桶裡有傘,順手就拿了一隻桃紅色雨傘帶走使用。
▲林婦被通知到警局說明,事後將這把要價3千元的傘還給主人。(圖/翻攝畫面)
傘主人張女在銀行辦完事後,發現帶來的雨傘不見,因為是女兒在日本花了3千元購買的,相當珍貴,她趕緊報警處理,警方透過監視器發現傘是林婦拿走,便通知她到場說明。
林婦到場後表示,因為出門忘記帶雨傘,走到一半又下雨,以為桶子裡放的是愛心傘才會拿走,絕對沒有偷竊的意思,警方問訊後,仍依「竊盜罪」將林婦函送法辦。(編輯:李艾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