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51歲孫姓男子今年1月時,自稱曾遭警員毆打,一氣之下,竟打電話到新北市政府1999服務專線威脅「我一定要把新北市所有的派出所放火燒掉」,嚇得服務人員趕緊報警,儘管他宣稱自己患有精神疾病,但新北地院並不採信他的說詞,依恐嚇公眾罪嫌判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新北地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孫男今年1月14日下午4時許,用手機打電話到新北市政府1999話務中心,放話「我有預期性的犯罪行為於日後」、「我一定要把新北市所有的派出所放火燒掉」,服務人員報警後,警方循線找到孫男,通知他到案說明。
眼看闖出大禍,孫男坦承犯行,說自己曾被員警毆打,不滿之下才會打電話揚言放火。孫男在法院審理時,辯稱自己有被害妄想症等精神疾病,但法官並不買帳,指出孫男被問到案情時,都能具體回答問題,因此認定他行為能力並無喪失,依恐嚇公眾罪嫌判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