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實在太惡劣,前年台東一對未成年情侶李鑫、孫惠璟在外面吵架時,遇到一名好心男子上前勸架,竟把怒氣轉移到對方身上,不但持鋁棒將男子打到腦膜出血,還拿長刀逼男子脫下褲子,要求男子的女友當眾幫他「DIY」才離去,如此惡劣行徑遭法官分別判處3年7個月及2個月有期徒刑。
▲台東地院日前對這對惡劣情侶判刑。(圖/翻攝自Google Map)
據判決書指出,台東這對惡劣的情侶檔前年在「射馬干圳生態園區」內的涼亭下吵架,還把氣出在上前勸架的陌生男子身上,不但拿鋁棒痛毆男子,造成對方腦膜出血,還持刀逼男子和女友當眾上演活春宮,並搶奪兩人身上財物和車鑰匙才離去,這對情侶被逮後坦承犯行,辯稱事發當時剛滿18歲正值血氣方剛,又喝了點酒才會一時做了錯事,且以小孩剛出生為由,希望法官能予以同情重輕發落、換取緩刑。
但被打男子出庭時表示,這對情侶在事發當時只賠償4千元後就不了了之,這2年多來也從未向他們道歉,法官依照雙方說詞,認定這對情侶毫無悔意,喝酒鬧事還隨身帶刀傷人不值得同情,因不符合緩刑條件分別依傷害、強制猥褻等罪判處李鑫3年7個月,孫惠璟則依剝奪行動自由共同犯判處2個月,全案得易科罰金。(編輯:林宛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