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院通過軍士官服役條例修法後,志願役軍士官得申請提前退伍,也就是俗稱的「退場機制」。日前外界也在揣測,一旦能申請提前退伍,國軍將會流失大量的醫官及飛官。如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草案第二次預告出爐,外界就預估,醫官想要走人,最高恐怕得付出3千萬的代價。
▲國軍志願役退場草案第二次預告出爐,引發爭議。(圖/翻攝自國防部軍事發言人臉書)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草案第二次預告中,明訂志願役軍士官若要提前退伍,就得賠償包括學雜費、住宿、服裝、主副食、健保補助等相關費用及津貼,以及就讀國內外軍事校院及大學儲訓軍官團或訓練機構所支領費用、訓練有關費用、以及全時進修受領之補助費。一般官科得賠償計算總額的2倍,而醫官則是15倍。就有人預估,軍醫的賠償金額恐怕高達3千萬。
此外,在第二次的預告中,也取消了分期的機制,也就是說,一般志願役軍士官若想打報告提前退伍,得在退伍生效日前一次繳清賠償金,至於中、低收入戶或是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消息一出後,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也痛批「荒唐」、「形同虛設」。(編輯:林奇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