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廉政署一名新進女政風人員參加受訓時,被一名同為受訓的陳姓男政風撫摸肩膀、手臂,她試圖制止陳男,但陳男卻裝若無其事,還稱「我每個人都會碰啊!」最後女政風受不了,怒告對方性騷擾,但台北地檢署今(5)日認為,肩膀和手部不算是隱私部位,因此不起訴陳男。
▲女政風遭同僚摸肩膀、手臂。(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一名新進女政風去年8月參加「政風人員專業訓練」時,認識一名26歲陳姓男政風,沒想到陳男多次藉由拍照、聊天等機會,偷偷撫摸她的肩膀、手臂、背部,甚至還會偷拍跟蹤。
女政風試圖制止陳男行為,但陳男卻不認為自己有錯,反稱「我每個人都會碰啊」、「多多跟人交流!讓別人多了解認識妳啦」。最後女子忍無可忍,怒告陳男性騷擾罪。對此,陳男出庭表示,他對該女子有好感,也有摸對方的手,但絕對沒有非禮對方的意圖。
台北地檢署今日指出,根據《刑法》性騷擾罪,要碰到對方隱私部位才構成犯罪,由於陳男是撫摸女子的肩膀、手臂等非隱私部位,因此不起訴陳男。(編輯:凌毓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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