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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一名李姓女子今年2月27日參加旅行團的東歐10日行程,前往當地時因班機停留在泰國曼谷機場,下機後,她獨自一人閒晃,還走到曼谷機場辦理落地簽證處,沒想到最後卻趕不上起飛時間,被航空公司拒絕登機,只好在旅行社安排下回台,讓李女氣炸提告並要求賠償。對此,台北地院判李女敗訴,全案仍可再上訴,該案一出也在PTT上引起網友兩派論戰。
判決書指出,李女提告時表示,事發當天導遊僅說明提領行李辦理簽證再回E5登機門集合,並沒有教導大家如何回登機門,因第一次在曼谷過境,走著走著就和友人走失,才會在慌張情形下走至落地簽,辦完後已接近飛機起飛時間,才接到導遊的電話,且當時對方還在電話中辱罵她。
李女表示,當時上網看行程時,班機明明寫的是直飛,為何到機場時卻改在曼谷停留,質疑旅行社廣告不實,「如果是直飛,就不會發生今天這種事情。」要求賠償近6萬元旅費。
旅行社則解釋,班機到達曼谷機場前曾透過廣播向旅客說明班機須中停,到了曼谷機場後,張姓領隊也確實有向全團強調下機後須先至E5登機門集合,等到團員如廁完畢並清點人數後,於指定時間內通過機場安檢,最後回到E5登機門集合,不料,當時全團如廁完畢後,卻找不到李女,當時領隊還趕緊至機場吸菸室找她,期間也曾數度打電話給她。
直到聯絡上李女時,她告知領隊自己走到曼谷機場辦理落地簽證處,後來航空地勤員判斷她離登機口太遠,認定李女趕不上登機時間,只好向領隊說明無法讓她上機,也將會卸下李女的行李,事後李女氣憤提告。不過,李女無法舉證旅行社有過失,所以判她敗訴,但全案仍可上訴。
該案曝光後也立刻在PTT上引起熱議,網友認為「我侄子小二校外教學也知道要跟著大家」、「就獨自脫隊還有啥好說的」、「領隊已經做到該做的了」、「走失第一時間不是想辦法找同行友人?也不是想辦法回到原本的地方?而是跑去排落地簽?」不過,也有網友認為「付了團費就是買服務,否則付團費幹嘛?」、「我覺得既然跟團,這責任就是在旅行社上。」
▲圖/翻攝自Suvarnabhumi Airport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