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朱姓保母,今年五月照顧一名四個月大小男嬰時,因為不滿小男嬰哭哭啼啼,竟然就用力拋摔男嬰,導致男嬰多處骨折,視網膜出血,一度傷重命危,桃園地檢署今天依照傷害罪將保母起訴,而且請求法官加重其刑。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桃園地檢署偵查後,發現44歲的朱姓保母,以一個月15000元代價,照顧這名只有四個月大的男嬰,結果照顧才一個月,就不滿男嬰哭鬧,竟然拋摔男嬰,導致肢體多處骨折,視網膜也出血,一度呼吸微弱命危,雖然緊急搶救回來,但有可能會有後遺症。
檢察官認為這名朱姓保母,明明有證照,知道小嬰兒不能這樣拋摔,卻因為不滿哭鬧就下重手,因此依照傷害罪將她起訴,並以其故意對未滿12歲兒童犯罪,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另外社會局也將她保母執照撤銷,並且裁罰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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