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家知名餐廳中國籍總經理從中國返回台灣時,發現餐廳一位女服務生黑絲襪破洞後,提醒對方注意儀容,並主動陪她去買襪子,過程中卻情不自禁摟抱、親吻對方,被告性騷擾及強制猥褻罪。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女服務生事後曾傳訊「你今天親我是對我有意思嗎?」認定總經理罪證不足不起訴,事後雖然雙方達成和解,但強制猥褻屬公訴罪,檢察官依法偵辦後,昨(11)日仍依罪證不足判總經理不起訴。
▲示意圖/Pixabay
據《蘋果》報導,申姓總經理平時與女服務生交情不錯,回過後仍會以微信聯絡,申男2016年5月5日從中國返台時,約女服務生到公司附近喝咖啡,卻發現對方黑絲襪破了一個洞,提醒對方注意並願意陪同到屈臣氏購買。沒想到,女服務生與申男一走進員工通道後,申男竟對她熊抱、強吻,讓她覺得受委屈,與親友訴苦後決定離職提告。
對此,申男承認確實有親吻女服務生兩次,但都是在兩情相悅的狀況下,去年北檢以罪證不足不起訴,女服務生不服提起再議,不過在偵辦過程中,兩人達成和解,但由於強制猥褻屬公訴罪,檢察官仍依法偵辦。
檢察官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兩人當天在員工通道的互動,並不像申男強制親吻女服務生,反而像是一對情侶間的互動,而屈臣氏的監視畫面中,兩人結帳時還有說有笑,最後還一起離開屈臣氏,檢察官認為難以看出申男有違背女子的意願,難以憑單方面的控訴,認定申男強制猥褻,再次判他不起訴。(編輯:陳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