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廣西東蘭縣日前發生一起暴力事件,一名26歲韋姓男子喝醉後,在街頭飛踢3名小孩,事後還供稱,因為擔心自己打不過大人,才會專挑小孩打。東蘭縣人民法院近日開庭審理此案,當庭宣判韋男處以5年有期徒刑,且須付原告共2.6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1.8萬元)的賠償金。
▲韋男醉後飛踢尹姓女童。(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韋男在今年7月16日中午喝了3瓶45度的白酒後,便在街頭將一名1歲7個月的郭姓男童暴摔在地,接著看到一名7歲的尹姓女童也不放過,直接狠狠一踹,就將女童踢倒在地。
隨後韋男在某間店內,發現一名在奔跑的韋姓男童,他變得更加粗暴,不僅一腳把對方踹飛,還狂踩男童的頭部,讓現場的人全都看傻了。當日下午警方獲報,隨即將韋男逮捕歸案。事後他供稱,自己酒後有暴力傾向,但因為怕打不過大人,才會專挑小孩下手。
▲韋男狂踹韋姓男童頭部。(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近日東蘭法院審理此案時,認定韋男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且韋男先前也有故意犯罪的前科,刑罰執行完畢後5年內又再犯,是為累犯,應從重處罰。最後法院判韋男5年有期徒刑,並須賠償被害人損失,共2萬6005元人民幣。(編輯:朱祖儀)
▲韋男遭法院判5年有期徒刑。(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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