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造成「普悠瑪」翻車釀死傷意外的尤姓駕駛,被宜蘭地檢署查出,有吸毒前科,去年12月曾施用安非他命,今年2月才獲台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確定,期限2年,現仍在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自費戒癮治療中。
檢方調查,2017年12月9日上午11時許,尤男在台北市民生東路的泰式按摩店門口,被警方查獲淨重0.6048公克的1小包安非他命,以及1組玻璃球吸食器,經驗尿後確認有甲基安非他命類陽性反應。尤男承認,曾在2017年12月6日晚上,首次在林森北路上的公園內吸食安非他命。
檢警將尤男的尿液送驗,2017年12月26日檢驗報告出爐,經比對尤男自白後,認定尤男吸食安非他命。北檢當時考量,尤男沒有吸毒前科、自白坦承犯行、深具悔悟,且願意自費接受毒品戒癮治療,經松德院區評估認定尤男適合接受毒品戒癮治療,同意給予他1次自新機會,予以緩起訴,期間為2年,且要自費至松德院區接受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及社會復健治療,並在1年的治療期程內完成戒癮治療;另外,在2年的緩起訴期限屆滿前6個月,須定期到松德院區配合尿液毒品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