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澎湖馬公高中朱姓總務主任,19年前不但喝花酒,還拿酒杯砸傷女子,事後登上新聞版面,但他卻不思悔改,去年又與人妻在租屋處嘿咻3次,以及3度車震偷歡,校方竟漠視不管;對此,朱姓主任則是全盤否認,偷情一事已和解並撤告,而且均未被判刑;馬公高中亦認為,朱主任或許有私德瑕疵,但教學及行政工作上十分盡責,並未有不適任情節,不會隨之起舞。
▲朱主任在澎湖馬公高中教導公民與道德。(圖/翻攝自Google Map)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指出朱主任約50多歲,任教20多年,擔任總務主任6年多,平時教導公民與道德;1999年11月間,朱主任前往馬公市一家KTV喝花酒,酒後持酒杯砸傷王姓女子,導致對方頭部受傷送醫,王女事後也向警方報案並提告。
無獨有偶,從前年底至去年初間,朱主任與人妻在租屋處嘿咻3次,還3度開車到馬公市觀音亭車震,對方丈夫發現兩人姦情後,憤而控告他通姦及相姦等罪;不僅如此,朱主任擔任員生社理事主席職務時,為了自肥竟將任期從1年改成3年,上班期間不但泡茶打電動,還規定大家必須11時30分才能打飯,自己卻提前到餐廳用餐,而且疑似未投餐券。
面對諸多指控,朱主任先是閃躲拒訪,後來又出示和解書並強調,KTV事件已經與王女和解,而且他並非喝花酒,至於妨害家庭一事則是子虛烏有;另外,他身兼理事主席,每天必須去督導餐廳,順便打飯並不為過,而且自己有付費,至於理事主席修改任期一事,則是經社員大會修正通過,並於下屆才開始實施。
不過,根據澎湖地院的裁判書,朱主任確實與人妻通姦及車震各3次,遭對方丈夫發現後提告,檢方調查屬實後將他起訴;去年法院審理期間,該名人妻先與丈夫離婚,又獲對方當庭撤告,由於當時兩人已不具備婚姻關係,所以即使人夫並未對朱主任撤告,法官仍判決兩名通姦被告均公訴不受理。
對此,馬公高中則表示,不適任教師之認定,均有一套嚴謹標準,如有違反相關規定,達到不適任教師之要件,無須上級或媒體反應,學校自然啟動機制處理,這兩年一級主管全無異動,代表同仁願意付出心力;朱主任並無不適任情節,而且對校務擁有豐富經驗,學校不可能讓每個人滿意,但朱主任新學年已不願意兼職主任,亦不願意擔任員生社理事或主席,接任人選令人大傷腦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