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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普悠瑪列車日前出軌,造成18人死亡。事故發生後,職安署便派人前往台鐵勞檢肇事司機尤振仲的出勤紀錄,一開始職安署對外表示出勤紀錄並無違反,但今(30)日職安署改口表示,經過反覆調查後發現,尤男曾因台鐵大改點,11、12日跨曆日上班達17小時41分,認定超時工作,已函請基隆市政府依法開罰。
▲調查發現,台鐵讓司機尤振仲過勞。(圖/資料照)
職安署表示,事故前一周,調閱司機尤振仲的出勤紀錄,發現尤男15日休息,16、17日擔任內勤,18、19日擔任司機員,20日例假休息,並沒有違法情況。
▲普悠瑪出軌釀18死。(圖/資料照)
不過,職安署提到,將時間拉長到事發前1個月後卻發現,尤姓司機5日正常工時連同加班合計達13小時1分鐘,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2項規定,涉超時工作;12日台鐵大改點,負責排班的尤姓司機11日從早上工作到下午5時多下班,接著晚上11時又開始上晚班至早上8時,跨二曆日加班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7小時,同樣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2項規定,認定屬超時工作。
職安署也指出,尤姓司機5月13日至26日中間雖有3日休假,但5月18日及22日為補休、5月25日則為特休,連續14日無例假或休息日,也認定違反《勞基法》,目前全案已經函送給基隆市政府依法裁處。(編輯:吳禹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