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股大爆炸 桃消防局、萬達煙火要連帶賠1053萬元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北市五股區的金紙鋪「新興堂」,7年前曾發生驚人的「五股爆炸」事件,因爆炸威力之大,波及範圍達200公尺,造成4死38傷,有輛車及房屋全毀或半毀,遭多名受害者求償;高等法院認為,消防局未依法檢查、封存及扣留萬達倉庫內殘存煙火,怠於執行職務,今(30)日判桃園消防局及釀禍的「萬達煙火」連帶賠償1053萬餘元。可上訴。

五股新興堂香鋪爆炸案

▲大爆炸造成4死38傷,震驚社會。(圖/資料照片)

法院調查,桃園「萬達煙火」公司於2011年間發生廠區爆炸,釀1死2傷,桃園市消防局廢止「萬達」的爆竹煙火製造許可證書,僅發函指示「萬達」自行處置殘存煙火,「萬達」為減少損失,將煙火轉給位於五股的「新興堂」香鋪,同年4月22日晚間20時許,因貨車搬運過程震盪,在金紙鋪前不慎引燃爆炸,造成4死、38人輕重傷,附近20多戶房屋、車輛受損。

一審判消防局、萬達應連帶賠償林忠緯等33名受害人共1727萬2248元,其中僅7人未上訴,受害者及消防局、萬達都提上訴,高院認定,消防局怠於執行職務,仍判須賠償。

五股新興堂香鋪爆炸案.萬達煙火公司老董林進財(100.04.26攝影)

▲萬達煙火公司老董林進財。(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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