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對夫婦靠著賣麵、打雜工,辛苦扶養養女30多年,養女長大後交了男朋友,隔年就離家出走,失聯16年未再見面,讓養父母心寒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
▲示意圖,與本事件人物無關。(圖/pixabay)
據《聯合報》報導,這對羅姓夫婦30年前收養一個10個月大的女嬰,辛苦賺錢把她拉拔長大,但17年前女兒交了男友,隔年離家出走,16年來沒聯絡。羅姓夫婦以女兒不關心、未盡孝,已構成遺棄,聲請終止收養關係。
羅女向法官表示,是父母不贊成她結婚,之後又因聘金問題鬧翻,結婚才沒跟父母說,她婚後有打電話回家,但被痛罵,還被嗆要趕她出去,才沒聯絡,也同意終止收養。
法官調查後,認為羅女已16年跟養父母不相往來,且對他們生活不聞不問,感情與信賴早有嚴重破綻,雙方徒有收養形式而無實質親情維繫,裁准終止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