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南投報導
「那些錢是貨款,所以拜託拾獲的人能送至派出所,拜託了謝謝!」一對夫妻上周二(10/30)從花蓮到南投竹山購物,途中先生放在口袋裡的一疊鈔票不慎掉在路上,直到要付貨款時才察覺1萬現金不見了,嚇得連忙回頭找錢,但沿路找都沒有看到錢的下落,只好趕快報警處理。調閱該路段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騎士行經,看到路上有錢立即回頭撿走並離開。因為報警數日仍沒有人還錢,失主事後將監視器畫面貼上網,盼這名騎士能良心發現。
▼▲一對夫妻不慎掉了萬元貨款,一名騎士發現馬上迴轉撿走。(圖/翻攝畫面)
花蓮一對夫妻上個月30日下午4點多左右,到南投竹山鎮大勇路上買東西,過程中先生到車子換鞋,一個不注意口袋裡將近萬元的貨款直接滑落掉在地上,第一時間沒有發現,直到要付貨款時才發現錢不見了,連忙回頭去找,但一無所獲。失主事後請廠商協助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一輛機車騎士行經過,本來直接騎過去,但發現地上有鈔票,隨即煞車回頭迅速撿起後就騎離開。確定被人尋獲後,失主夫妻倆馬上到派出所詢問是否有人歸還並報警,但遲遲沒有回應,所以今(5)日清晨將整個來龍去脈貼到臉書社團《竹山人聊天室》,希望藉由這個平台問看看當天是否有人拾獲,並期盼撿到錢的人可以良心發現,將貨款送還到派出所。
▼▲騎士撿完一疊鈔票後隨即離開。(圖/翻攝畫面)
許多網友看到後都撻伐撿錢騎士的行為,畢竟金額那麼大又是貨款,「辛苦錢真的趕快還人家啊」、「人在做天在看」、「看到錢,路中也能急煞車迴轉,人性啊」、「貪婪的本性全都露」、「希望騎士可以良心發現啊!」對此,竹山派出所證實有此事,表示來自花蓮的夫妻當天不慎遺失1萬元的貨款,心急地到派出所報案並詢問有沒有人撿到,警方受理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確定遺失的一疊鈔票是被一名騎士撿走,將進一步追查這名騎士,以釐清整起事件並替花蓮這對夫妻找回不見的貨款。騎士撿到錢沒有送到派出所,此舉恐怕已觸犯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若仍遲遲未歸還,依法是可處500元以下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