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查賄選,近幾年曾偵辦過立委、縣長候選人,發出檢舉獎金逾新台幣4000萬元;警調人員感嘆,自從合併五合一選舉後,現在買票不造冊、常宣稱政治獻金,要抓到賄選就很難。
台東前幾年查察賄選,成績亮麗,主要是選民勇於檢舉。
民國90年立法委員選舉,某山地原住民立委候選人在餐廳請吃飯,當場拜票,事後由助理前往櫃台付錢,遭人拍照向台東縣調查站檢舉,2位檢舉人獲得1000萬元獎金,這也是台灣首次發出的千萬檢舉獎金。
接著民國94年縣長選舉,某候選人透過黨部賄選,遭到對手競選總部人員直接向台東地檢署檢舉,結果在黨部找到選舉名冊,在黨工住處起出現金。候選人遭起訴後,檢舉人拿到125萬元檢舉獎金,審判定讞後總共拿到500萬元獎金。
另外,民國101年立委選舉,某平地原住民立委候選人在台東大規模買票,樁腳拿名冊向台東縣調查站檢舉,候選人被判刑定讞,檢舉人獲得1000萬元檢舉獎金。
還有包括基層鄉鎮長、村里長和民意代表的賄選,台東地檢署和台東縣調查站累計發出的檢舉獎金已超過4000萬元。
不過,自從4年前合併五合一選舉後,候選人搭配賄選,也就是所謂的縣長、縣議員、鄉鎮長、代表、村里長包裹賄選後,專案小組就很難直接抓到縣議員以上層級的候選人賄選,尤其是縣長部分。
▲警調人員感嘆,自從合併五合一選舉後,現在買票不造冊,要抓到賄選就很難。(示意圖/資料照)
4年前,台東查察賄選雖然成績亮麗,但最高層級只有抓到一名縣議員候選人賄選,其他都是樁腳,甚至有3個樁腳坦承幫同一位縣議員候選人買票,但都因為樁腳擔下,築起防火牆,證據無法發展到縣議員候選人。
這次五合一選舉,因選情激烈,以往都是投票前夕才現金賄選,今年則提前。花蓮地檢署已經查獲8件現金賄選案,當中有2件樁腳坦承幫縣議員候選人買票,但沒有證據證明是縣議員候選人提供資金,因此案件無法直接發展到候選人。
台東情況相同,台東地檢署目前查獲3件賄選案,同樣有2件是樁腳坦承幫縣議員賄選,但無法確定資金來源,也只能辦到樁腳。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警調查察賄選的王姓專案人員說,現在買票已經不造冊,很難像粽子一樣抓到一串收賄者;再者,樁腳親自交付賄款,不透過第2者,且一戶只買2票,這樣可避免買到地雷(檢舉人),「買票越來越聰明了」。
另外,自從五合一選舉後,要抓到縣長賄選更是難上加難。王姓專案人員表示,五合一選舉,縣長會透過鄉鎮市長、縣議員候選人撒錢買票,「有時候明明知道錢已經送過去了,但是沒有證據證明這是買票錢」,他們全部統一口徑宣稱是「政治獻金不是賄款」。
王姓專案人員表示,候選人將賄款交給樁腳或是鄉鎮長、基層民意代表,不會要求抄名冊,只要求「票箱必須開出幾票」。
儘管如此,台東地檢署檢察長王文德還是鼓勵民眾要勇敢檢舉買票、賣票的行為。他說,台東地區近幾年所發出的檢舉賄選案件的獎金已超過4000萬元,大家共同努力,為後代子孫保留一個清明乾淨的選舉文化。
根據法務部檢舉賄選獎金辦法,檢舉賄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給予檢舉人獎金1/4,經第一審或二審法院判決有罪後,給予檢舉人獎金1/4,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再給予其餘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