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過去日本為「富國強兵」,曾針對殘疾人士等進行強制「絕育」,以保存優良基因產出,導致當時許多只要是因遺傳造成的殘疾人士被強迫墮胎多次,直到後來引進西方「墮胎罪」才結束。
▲日本悲歌!殘障人士遭強制「絕育」(圖/翻攝自Pixabay)
綜合日媒報導,1948年到1996年,日本受到舊制「優生保護法」影響,曾針對殘疾人士重複實施「絕育」手術。這讓約1萬9000名會員的日本聾啞聯盟,12日在日本厚生勞動省召開記者會提及此事,表示當時被迫進行,包含墮胎、絕育手術的聾啞人士,在日本22個道府縣內共有128位,手術件數總計達149件,若以性別分,128人當中女性96人,男性32人。
聯盟表示,當時部分被害人被迫墮胎、及強制絕育手術,身心受到戕害,沒有將此事記錄下來,也不清楚手術是否是因舊制「優生保護法」的關係。對此,聯盟理事長石野富志三郎怒表示:「殘疾人士也有自由結婚生子的權力。」報導指出,該聯盟至今年3月起便透過各地加盟團體,向受害人及其家屬進行調查,10月底前已共得到23個團體回覆,未來將公開內容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