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擬「Uber條款」租賃業不滿抗議!公路總局回應了

記者蕭筠/台北報導

Uber自進軍台灣以來爭議不斷,且因未依法申請經營汽車客運業屢遭交通部開罰,去年2月暫停服務後,同年4月宣布和租賃業者合作重回市場,交通部今年初也認為Uber和租賃業者合作,符合「納管、納保、納稅」資格,因此並無違法疑慮,孰料近日傳出交通部公路總局已研議「租賃業代僱駕駛且使用資訊平台」條款,不過相關條文卻引發租賃業者不滿,將在15日(本週四)號召500輛租賃車赴交通部抗議,對此,公路總局稍早前也做出回應。

▲計程車、租賃業者衝突不斷。(資料圖)

交通部公路總局指出,小客車租賃業與計程車客運業屬不同業態,不過因部分租賃業者有和資訊平台合作,並透過該平台提供線上服務,導致小客車租賃業、計程車客運服務樣態產生模糊,為使2方可適當在其該業範圍內營運服務,公路總局也正在聽取相關產業團體意見,研商分業管理事宜,盼提升2業營運服務及確保乘客安全消費權益。另,公路總局也表示,關於取消小客車租賃業代僱駕駛屬誤解,關於現行規定並無修正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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