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63歲的人夫曾浩喬與49歲的羅姓女子發生婚外情,去年10月因羅女不接電話,2人爆發口角,曾男竟朝她潑汽油還丟燃燒的樹枝,導致羅女遭火吞噬毀容,全身受二到三度燒燙傷達70%,送醫急救雖撿回一命,但羅女卻因此耳朵不見、鼻子堵塞、嘴巴萎縮、手指截肢等。法院痛批曾男罔顧人性、手段殘忍,依殺人未遂罪判12年徒刑;高等法院15日進行準備程序,曾男則辯稱「是她自己淋汽油的」,因場面「太可怕了」才躲起來。
▲曾男與羅姓小三發生口角竟拿汽油潑她並點火,導致她毀容,卻辯稱是她自己淋汽油的。(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檢警調查,去年雙十節下午2時許,曾男和羅女發生口角後,曾男拿汽油潑她,再丟已經著火的樹枝,瞬間引燃火勢,羅女被燒成火球,送醫後全身二到三度燒燙傷達70%,雖撿回一命,但耳朵不見、鼻子堵塞、嘴巴萎縮,手指多處截肢。
羅女表示,她因沒接到電話,等她返回時,曾男則不斷罵她「爛女人」,還說「乾脆把你潑死,錢就不用還了」,而曾男當時正好就在燒雜草,隨後又把家具拿去亂燒,後來曾男竟然就把汽油往她胸口潑,她全身被潑濕後原本要離開,但考量不能開車而折返,沒想到一回去曾男就拿一支有火苗的樹枝朝她丟來,導致她瞬間起火!
昨準備程序開庭時,曾男辯稱,當天早上有人到他大溪的鐵皮屋賭博,但羅女卻不知去向,導致沒有人收抽頭費,他又拉不下臉收錢,直到下午2時許羅女才回來,2人因而爆發口角;而他平時習慣早上打掃,並燒樹葉做堆肥,當時羅女自己站在火堆旁,並嗆聲「你把我燒死好了」,緊接著就拿起1桶汽油往自己頭上淋下去,沒想到瞬間便起火燃燒,他覺得眼前的景象實在是「太可怕了」,便躲了起來,認為並不是他所為,直至找到律師後才去投案;曾男並指桃園地院的判決並非事實,若是他潑灑的汽油,羅女的正面怎麼會沒什麼傷,反而是耳朵傷得那麼嚴重?並指控是羅女謊話連篇。
曾男的委任律師則聲請消防署鑑定起火原因,並傳法醫石台平作為鑑定人,另要求將曾男和羅女都進行測謊,看看究竟是誰說謊。
對此,公訴檢察官表示反對,認為一些非供述證據在一審都已傳喚過,且告訴人為何要配合測謊,而法醫石台平出具的意見已有「告訴人自己潑」的結論,顯然已失去客觀性;高院裁定於11月22日將再續行準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