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千萬母湯喔!桃園一名24歲的朱姓男子,2年前認識一名就讀國中的女學生小美(化名),之後他邀約小美到海產店用餐,席間2人有飲用啤酒,之後小美因飲酒有點酒意,被朱男帶到住處,小美當時洗完澡後躺在床上,因沒穿內衣胸前激凸,朱男一看之下立即表示「好想要」、「受不了」,就開始親吻小美,2人隨後發生性關係,事後被小美父母得知,氣的對朱男提告。法院審理時,朱男矢口否認有跟小美性交,並聲稱把對方「當妹妹看待」,加上朱男先前有涉及其他案件,觀護人還提醒他「別跟未成年女生靠太近」,所以他稱都跟女生「保持距離」。
▲朱男跟國中女發生性關係挨告。(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不過小美卻表示,當天2人一起約好去漁港看海、聊天、喝酒,隨後就到朱男家中洗澡,因為有喝酒感覺疲倦,所以就躺在床上睡覺,當時她沒穿胸罩,僅穿一件蓋到膝蓋的衣服,朱男看見之後,不停說「好想要」、「受不了」,先是親吻她的嘴巴,之後脫下她的內褲後發生關係,她表示當時雖有喝酒,但神志很清醒,後來也曾發生過1、2次性關係,但時間記不起來。法官根據2人事後的LINE對話紀錄,內容提及「有了怎麼辦」、「想不想我」等語,認定朱男有跟小美發生性關係,因此依妨害性自主與未滿16歲女生性交行為,判他6個月徒刑,未宣告緩刑,一旦確定就得坐牢。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