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一名開百萬名車代步的34歲張姓男子,發現新莊某停車場提供汽車前30分鐘免費、機車免費停的優惠,且無人員管理,他將車停入停車場後,再利用機車行駛汽車道領取感應卡的方式,藉此漏洞停了逾2個月的霸王車,省下逾6千元的停車費,不過後來遭業者發現提告詐欺,張男賠2萬元和解,換得新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真的是因小失大。
▲男子鑽停車場漏洞停霸王車,遭業者發現提告。(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起訴指出,張男今年7月,發現新北市新莊區中環路某停車場提供汽車前30分鐘免費、機車免費停的優惠,並且沒有管理員看管,於是貪小便宜的利用停車場漏洞想免費停車,張男將汽車停進停車場後,每當要用車時,就騎機車行駛汽車道領取感應卡,利用汽車30分鐘內免費優惠離場,將車開走留下機車,等到辦完事回來停好車後,再換機車從機車道離開;業者事後察覺有異,經調閱監視器,發現張男鑽漏洞停霸王車已有2個多月,前後省下6440元的停車費,業者憤而向張男提告詐欺。
張男到案後坦承是一時貪小便宜,表示百萬名車其實是二手車,經濟並沒有非常闊綽,才會鑽漏洞省停車費,對於自己的犯行感到十分後悔,事後並與業者以2萬元達成和解,檢方考量張男並無前科,業者也同意予以緩起訴,因此將張男予以緩起訴處分,但緩起訴期間須另外接受3小時的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