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頂新飼料油案,魏應充遭到羈押十三天,今(30)日上午,彰化地檢署起訴魏應充涉嫌詐欺,加重詐欺,一罪一罰,求處詐欺最重刑責30年,檢方掌握關鍵證據,魏應充每月參與公司決策會,也知道越南大幸福的油不合格,但還是繼續購買,因此從重量刑,另外前後任總經理,也分別求處25年以及18年。
魏應充羈押十三天,頂新飼料油案火速偵結。彰化地檢署襄閱黃智勇:「他的詐欺次數有60次,加重詐欺罪有79次,累積最高依照法律規定,最高刑度有期徒刑30年,因此本署求處最高刑度30年。」
飼料用油製成食品油禍害全台,頂新前董座魏應充遭起訴,求處30年,檢方更掌握關鍵犯罪事實。
102年10月開始,魏應充每月參予良油經營決策會,當時就知道越南進口的椰子油、豬油,脂肪酸和CNS規定不符,魏應充已經知情。
102年12月 魏應充指示要和大幸福組成戰略伙伴。
103年3月 總經理陳茂嘉到越南查廠,評鑑結果不合格。
103年4月 開會時魏應充沒有指示停止採購,再再都顯示魏應充扮演決策角色。
黃智勇:「我們認為他是知情的,跟相關公司人員,包括前後任公司總經理,還有屏東廠的廠長、品管組組長,他們都有犯意的連絡,行為的分擔。」
一開始頂新從越南進口飼料油,是真的當做飼料油用,民國100年年底,成本提高,竟然將飼料油改為食用油名義報關進口,開啟了毒害國人的大門。
因此求處魏應充30年,前任經理常梅峯25年,現任經理陳茂嘉、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18年,被告曾啟明、蔡俊勇均求處適當之刑度,不當所得四億四千多萬請法院宣告沒收。
而檢方也意外查出頂新逃漏稅,被告魏應充涉嫌自95年1月起到101年12月止,故意就頂新公司之部分銷售金額漏開發票,漏開金額達新台幣七億三千多萬元。
犯罪事實歷歷在目,但所有被告通通不認罪,但會議記錄、簽呈,甚至是魏應充長子魏志明被搜到的筆記本,全都成為犯罪鐵證。檢方以最嚴厲的刑度求處魏應充,為黑心事業付出最慘痛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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