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真是倒楣!去年8月間,小黃葉姓運將開車行經台北市忠孝西路、延平南路口時,遭到後方薛姓男子追撞,導致車子保險桿損毀,雙方協議之後,薛男答應賠償2000元給葉姓運將,還當場拿錢給對方,不過正當葉姓運將拿筆要寫和解書時,卻發現筆沒水了,於是他走到附近超商買筆,不料回來之後,薛男早已不見蹤影,連車上的水果、壯陽藥都不翼而飛,葉男氣的向對方提告,且堅持不和解,台北地院依竊盜罪判處薛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葉男指控對方偷拿他車上的芭樂跟藥品。(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去年8月11日凌晨3時許,葉男開著小黃行經忠孝西路、延平南路口,卻被後方的薛男追撞,之後薛男答應賠償2000元,還當場拿錢給葉男,沒想到薛男竟趁葉男準備寫和解書時,偷偷盜取葉男車上的4顆芭樂、一袋龍眼及一個包包,等到葉男返回現場時,發現對方不見蹤影,且車上東西還被偷走,因此氣的到警局報案。不過檢察官調查發現,薛男當時已經賠償2000元,只是沒有簽下和解書,不理解為何葉男堅持提告,葉男害羞的表示,其實被偷的重要物品中,還有2罐壯陽藥,葉男還強調「1罐400、2罐800,害我不能‧‧‧我很生氣」。
檢察官之後傳喚薛男到案,但薛男卻否認偷竊,辯稱當天他賠錢後,因為還有急事就先行離去,絕對沒有偷拿對方車子裡的物品,也沒有偷芭樂,更沒有偷壯陽藥。但檢察官依照現場的監視器畫面分析,認為薛男涉有重嫌,因此將他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薛男才改口坦承有偷走葉男車上的東西,表示願意跟對方和解,不過當法官問葉男是否原意和解時,葉男卻氣憤表示不願和解,並請法官依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