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非洲豬瘟疫情持續延燒,前天《動物傳染病防制條例》修正後祭出重罰,倘若旅客從近3年發生過非洲豬瘟的國家攜帶豬肉製品入境,首次將開罰5萬元,第3次以上則一律重罰100萬元,孰料,新制上路第1天,桃園機場就查獲3件旅客違規攜帶大陸肉品闖關,隔天又有1名顧姓旅客攜帶大陸香腸入境,當場遭罰5萬元,消息一出引發網友熱議,並點出關鍵原因就是「首次罰太輕」,希望政府第1次就重罰百萬元,這些人才知道痛。
▲關務署台北關查獲顧姓旅客夾帶的大陸香腸。(圖/資料照)
對於新制上路後頻傳違規,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內容提及「台灣看起來很快就被攻陷了」、「第一次直接罰100萬才有嚇阻效果吧」、「賀,國庫今日進帳13萬」、「不殺雞儆猴一下,真的沒人會怕」、「抓到公布姓名算了,看哪個腦殘的」、「不要再來亂了…台灣好不容易才能脫身!」、「這些人腦袋到底裝什麼」等字句,顯然非洲豬瘟議題掀起熱議。
農委會防疫局表示,《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修正案,從本月14日起生效,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未來將處以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倘若旅客是從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製品,將依違規次數分別開罰5萬、50萬及100萬元;但若旅客是攜帶其他非豬肉的家禽肉類,或從非疫區國家攜帶肉品入境,則分別開罰1萬、10萬及30萬元。
防疫局指出,從14日開始至15日下午4時,全國各邊境機場、港口查獲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共8件,其中桃園機場查獲3件,裁罰5萬元者2件(中國大陸香腸、豬肉乾),裁罰3萬者1件(鴨肉乾);基隆分局馬祖檢疫站裁罰5萬元1件(豬肉乾);高雄小港國際機場裁罰3萬元者4件(越南豬肉及禽肉各1件、馬來西亞禽肉及泰國豬肉各1件)。
關務署台北關則表示,本月15日上午11時許,顧姓旅客從杭州搭機入境時,托運行李遭查獲陸製香腸3.6公斤,顧姓旅客向海關解釋,他並不知道香腸不能帶回台灣,訊後仍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移送檢疫單位,並依法開罰5萬元。
防疫局提醒,火腿腸、臘腸、肉鬆及肉乾等伴手禮,均是較常見的違規項目,另外,含有動物性成份的犬貓飼料、中藥材亦不行;倘若旅客對攜帶入境的物品有疑慮,可以致電防疫局或4個分局詢問;倘若旅客不慎攜帶違禁品,入境時亦可主動檢疫櫃檯申報,如此一來將不會開罰,只會沒入並銷毀。
▲關務署台北關查獲顧姓旅客夾帶的大陸香腸。(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