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防非洲豬瘟來台,昨(15)日全國各邊境機場、港口,查獲8項違規動物產品,包括中國香腸、豬肉乾、鴨肉乾,還有越南的豬肉等。網友聽聞除了痛斥闖關太誇張,也認為「罰太輕」,而防檢局也解釋,為什麼還沒有罰100萬的原因。
▲防檢局和海關全力防堵豬瘟進台灣。
農委會防檢局從14日起調高攜帶動物產品罰則,為了讓民眾能夠更有警覺心,防檢局也特別製作了表格供民眾參考,只要是從近3年以來,曾發生過非洲豬瘟的國家帶入豬肉產品,第一次罰款5萬,第二次50萬,第三次(含)以上罰款100萬元。
▲旅客違規攜帶肉類產品入境裁罰基準表。(圖/翻攝自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臉書)
防檢局動物檢疫組組長彭明興也呼籲,不只是中國或東南亞的,任何國家的肉品都不要帶入台灣,因為只要帶進國內的肉品,都必須附上輸出國的檢疫證明,一般旅客不可能會有檢疫證明,因此只要是帶進來的肉品,就是以違規處理。
▲查到3次以上攜帶,最高仍有可能罰款100萬。
而有許多網友詢問「為什麼沒有罰100萬?」防檢局也在臉書「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疫小尖兵」發文解釋,他們是依法行事,裁罰基準的訂定原則,必須考量來源國及產品種類之風險高低,再依符合比例原則而訂定,「最高的確是可罰到100萬,但是,如果是初犯,是沒辦法罰到100萬的。」
防檢局和海關全力配合,防堵肉品夾帶入境台灣,防檢局也提醒民眾自保的方法,「來路不明的肉品請千萬不要丟『廚餘』,要繳到防檢局各分局集中銷毀,避免進入廚餘鏈」,另外,廚餘養豬業者務必將廚餘蒸煮至90度1小時,以確保安全。(編輯:游雅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