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彰化報導
台中亞洲大學附屬醫院一名醫師,今年7月某日因為要趕往醫院急診專科上班,開著BMW跑車在國道飆速194公里遭警方攔下,警方依他超過速限84公里開罰8000元,並違規記點3點、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還須參加道安講習。事後醫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希望免罰,法院審理後認為當天院內沒有緊急事件、也有其他方式可到班,因此判醫師敗訴。
▲醫師飆速遭國道警攔下開罰,他因希望免罰提起行政訴訟。(示意圖/翻攝自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專頁)
據《蘋果日報》報導,超速遭罰的陳姓醫師供稱,事發前幾天身體開始出現不適,事發當天原本要上8點的班卻睡過頭,由於急診科人力吃緊,臨時找不到人代班,所以他抱病趕往醫院,才會不小心超速,陳姓醫師也動之以情向法官表示,當天原本打算如果身體真的太不舒服,會一邊打點滴、一邊救治急診患者,並希望法官可以體恤醫療人員的辛苦。
但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姓醫師其實可以提早因應身體不舒服的狀況,不可因為生病睡過頭,就在國道飆速,危害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因此判他敗訴。而國道警方也表示,事發當時測出陳姓醫師的座車飆速194公里,依規定將他攔下受檢,但陳姓醫師仍繼續行駛,直到下了交流道才被攔下,雖然陳姓醫師有解釋,但警員當下認為不構成免罰要件,才依法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