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被控收賄「喬」合約,因財產來源不明罪遭判2年定讞,9月已入監服刑,但他被控「收受賄賂」則被撤銷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今(20)日首度針對收賄部分開庭,提訊在押的林益世出庭,林妻彭愛佳也來旁聽。因林益世的辯護律師還沒有準備好資料,林益世被送來法庭後不久就要還押,與眼中含淚的彭愛佳對望一下後,立即被法警押返囚車。
▲在押中的林益世。(圖/翻攝畫面)
更一審下午開庭時,法官有問林益世預計什麼時候出監?林益世表示,可能是後年6月2日。不過,林益世委任的蔡律師因身體不舒服,已具狀請假沒來,另名張律師稱9月才受到委任,希望3個月後再開庭。法官同意張律師的要求,但說最高法院發回的理由沒有很多,所以要盡快審理完畢,要求2位受委任的律師回去就把資料準備完畢,一次表達清楚。
「地勇選礦」負責人陳啟祥爆料,林益世2010年間還是立委時,曾收受陳啟祥6300萬元賄款,協助地勇取得中鋼爐渣鐵料採購合約;2012年約滿前,改以行政院秘書長身分再次索賄8300萬元,另有158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
一審將林益世判7年4月,二審改判13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8月底認為,「收受賄賂」有「違背」職務與「不違背」職務兩種,原判決認定違背職務收受賄賂部分須進一步調查釐清,撤銷發回更審;財產來源不明判處2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