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離婚李姓男子,2016年趁著王姓友人帶妹妹前往家裡飲酒,竟對15歲妹妹心生歹念,蹲廁所時見少女經過廚房喝水,求少女幫忙遞衛生紙給他,藉機強拉進廁所猥褻,少女掙脫後跑回家。事後李男見少女落單,跑到少女家將家門反鎖,性侵少女得逞,新竹地院依對少年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罪判4年2個月。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李男因腹痛跑廁所,見少女因口渴前往廚房喝水,便對著站在門外的少女說「廁所沒衛生紙了,可以幫我拿衛生紙嗎?」,少女不疑有他,將衛生紙遞給李男,沒想到卻被李男一把拉入廁所強制猥褻,直到發現廁所外有人影才罷手,少女嚇得跑回家。
沒想到李男食髓知味,事後竟跑到少女家,見她獨自一人在家,竟闖入反鎖家門,不顧少女反抗性侵得逞,直到少女哥哥返家見家門反鎖,察覺有異不斷敲門,李男才趁機逃離現場,少女向家人泣訴,憤而報警。
李男坦承強制猥褻,堅決否認性侵,辯稱是少女叫他先去買酒後前往她家聊天喝酒,當天用手、口相互幫忙,都是經過少女同意,並未逼迫;不過少女下體卻採集到李男DNA,再加上少女指證歷歷,因此認定李男犯行明確。
法官審酌,李男與少女為鄰居,李男竟為滿足個人私慾,對少女強制猥褻、性交,惡性不輕,造成少女心理受創,事後已與少女達成賠償民事和解,因此依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10月,另依少年強制性交罪判3年6個月,合併應執行4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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