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被控2006年擔任中影董事長時,主導董事會以增資再減資、自己認購的手法,獲利635萬餘元,形同免費取得中影股票,涉犯背信。一審將蔡判無罪,案經上訴,蔡正元稱沒有侵占中影款項,不斷強調清白,高等法院今(26)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認定判處無罪,不得上訴。
高院今年10月開庭時,蔡正元曾表示,其實一審的審酌就很完整、而且證據也很清楚。但蔡說,有人認為我擋他們財路所以對我一路追殺,結果現在螳螂捕蟬,黃雀在後,那些追殺我的人現在反而掉到茅坑裡面都爬不出來,「天理昭昭,自有公道」,你們過去所報導的內容都是幕後「藏鏡人」散布的謠言,說我侵占中影減資款,不管這個案子或上個案子的證據,我都沒有侵占中影減資款,包括月底要開的庭,檢察官也只是說我侵占阿波羅的資金,但阿波羅只有一個股東就是我,那我侵占自己的權利這說不通;過去我不太願意說太多,但現在「錄音帶都曝光了」,我說多了也沒什麼特別的意義,大家應該更清楚,從頭到尾我都是清白的。
▲蔡正元被控背信,高院仍判無罪。(圖/中央社資料照)